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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复华GMF、MF系列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使用说明书上海复华MF、GMF系列阀控式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使用说明书 蓄电池已充足电出厂,蓄电池宜在20~25°C环境中使用,并采用正确的充、放电方式,否则将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。 充电时,将电池正、负极接到充电器对应的正、负极输出端,并采用恒压限流充电方式。对于循环使用和浮充使用,其充电压规定如下(25°C):
注:C为蓄电池额定容量值,如10Ah的电池,C=10,即最大电流≤0.25X10=2.5A 3.放电时,对于不同放电电流,其终止电压规定如下:
4.为了延长电池使用寿命,应防止电池过放、过充。 5.蓄电池在安装连接时,应根据充放电电流大小选择线径合适的导线(请查阅有关电工手册)电池正、负极端子必须连接坚固,确保接触良好,避免发生断路、发热、打火等情况。 6.GMF 系列电池作为通信、电力系统备用电源长期浮充使用,应加强运行中的监控和维护,详细内容参见本公司编制的《用户手册》。 7.如蓄电池暂时不使用,必须充足后放置在干燥、通风,远离热源的地方,存放温度0-25°C,并需每六个月补充电一次。若长期搁置,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充、放电过程的维护工作(参照2和3条规定)。 蓄电池严禁在密闭容器中使用,严禁短路,严禁与有机溶剂和明火接触。 9.蓄电池在包装箱中允许长途运输,但运输时严禁倒置,并避免激烈的振动。 PROM:20040216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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